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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携带出入境
政府修改控烟法草案
将禁止进出口电子烟
违者最高罚款20万元
行政会完成讨论《修改第5/2011号法律〈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〉》法律草案,法案禁止制造、分销、销售、进口和出口电子烟,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。
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、卫生局局长罗奕龙出席行政会新闻发布会。张永春表示,鉴于电子烟损害健康,尤其对孕妇、儿童和青少年造成危害,而电子烟亦令非吸烟者接触到尼古丁及其他有害的化学物质,为防患于未然,特区政府制定《修改第5/2011号法律〈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〉》法案。
法案禁止制造、分销、销售、进口和出口电子烟,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境和入境澳门,违法者将被科处澳门元4,000元罚款,倘属私人实体,将被科处2万至20万澳门元罚款。
电子烟禁入澳
卫局海关司警加强防范走私
张永春(右)及罗奕龙
罗奕龙表示,留意到传统烟草使用率呈逐渐下降的趋势,2019年15岁或以上居民使用率降至10.7%;13至15岁青少年使用传统烟草由2015年的6.1%降至2021年的3.8%,但使用电子烟比例则由2.6%升至4%,形容情况令人担心,政府从实际数据及未来趋势,希望杜渐防微,通过修法把新型烟草产品使用降到最低。
他称,2018年已禁止销售电子烟,现行控烟法已对电子烟有明确定义,包括涵盖电子烟及加热烟,考虑到部分人士仍拥有电子烟,故目前未对管有及使用电子烟列作违法,禁烟地点则不能使用任何烟草制品,包括电子烟。
关注到为何不进一步规范传统烟草?罗奕龙表示,当局控烟原则是循序渐进、先易后难,控烟工作除了电子烟,亦包括传统烟草,政府从多管齐下、综合措施的原则去控烟,最终目标是无烟澳门。
至于电子烟禁止入口后的走私问题,罗奕龙表示会与海关及司警等权限部门跟进及加强相关工作。